阿建 发表于 2006-10-30 17:25
鉴于小林同学对论坛做出的贡献.授予小林同学为论坛检察官.
小林同学参与并组织与策划俩次论坛聚会.并鞍前马后的给论坛会员拍摄与拍照.虽然技术有限.但难得可贵.并在线时间比较长.而且对论坛有着深厚的感情.并多次报告非法帖子.正式授予论坛检察官.
请小林同学.在发现广告帖与不符合论坛要求的帖子后配合各栏版主执行删除或转移回收站操作..
cat 发表于 2006-10-30 17:31
恭喜`
′.蝸牛._ 发表于 2006-10-30 18:21
恭喜,...
恭喜
尐猪う月月 发表于 2006-10-30 18:29
恭喜哇..HOHO.
魔頭小白兔 发表于 2006-10-30 23:42
挖哈哈
killeryiyi 发表于 2006-10-31 00:15
恭喜恭喜啊.
魔頭小白兔 发表于 2006-10-31 00:57
他做了什么贡献 就是照了些傻不拉几的照片
还被他骗走一美女
小豬⑧在綫 发表于 2006-10-31 02:41
我啥也没有!
阿靖 发表于 2006-10-31 20:30
贼不厚道
.用訫感覺.o 发表于 2006-11-3 10:37
恭喜恭喜。
烟雨斜阳 发表于 2006-11-3 20:02
哎………………傻人有傻福啊
小林 发表于 2006-11-5 16:32
哈哈~~~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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